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国家对研究生教育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自查自纠

研究生是其学位论文的直接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撰写,注重格式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认真填写《米兰买球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情况自查表》(附件1),对照《研究生学位论文常见存在问题》(附件2),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提出的修改建议和意见,完善学位论文,进一步提升学位论文质量。

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要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要求,严格把关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写作发表、学术水平和学术规范性。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指导学生撰写及修改学位论文,确保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达到学位授予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学位质量保障相关制度,严把学位授予“出口关”,组织专家对纳入“重点关注清单”(附件3)的学位论文逐一审议,重点审查学位论文质量是否达到所属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学位标准,对达不到学位授予要求的,要给出明确而充足的依据,可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二、建立学术复核机制,畅通申诉渠道

对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论为“本次学位申请无效”有异议的学位申请人,可提出学术复核申请。

学术复核工作坚持保护学位申请人权益和保障学位授予质量相统一,充分发挥导师与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作用,按照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予以开展。学术复核的相关要求如下,也可参阅流程图(附件4):

1.学位申请人在收到全部意见书3个工作日内填写《米兰买球学位论文评阅学术复核申请表》(附件5),具体阐明复核的事项及理由,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提交至所在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收到复核申请后7日内,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听取申请人陈述,审议研究是否受理,若不受理,告知理由。若受理,发布受理公告,30日内对原学位论文组织复审。

3.论文复审方式包括线上盲审和会议评审两种方式供培养单位选择:(1)由研究生院进行线上盲审,送审两份,两份意见结论均为“同意答辩”(80分及以上),方为复审通过,本方式受理工作时限以线上盲审意见全部返回时间为准;(2)由培养单位组织3名校外专家进行线下会议评审,三份意见结论均为“同意答辩”(80分及以上),方为复审通过,本方式受理工作时限为受理之日起30日内。

4.复核决定为最终决定。复审通过,进入后续学位答辩流程;复审不通过,终止本次学位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质量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薛雅心,联系电话:88303252。


                                      研究生院(部)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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